5月26日,双峰法院执行局干警赴娄底对被执行人毛某某的房屋进行强制腾房,并邀请了公证人员现场见证了整个执行过程。
执行干警正在清点
公证人员见证
年9月19日,毛某某用自己一套位于娄底的房子设定抵押,向湖南双峰农村商业银行洪山支行借款20万元。借款到期后,毛某某只偿还了一部分利息,之后便消失无影,银行只得将毛某某诉至法院,同时申请对毛某某的抵押房产财产保全。经审理,法院依法判决毛某某10日内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21万余元。
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,双峰法院执行局利用网购平台,依法拍卖了毛某某的抵押房产,但因毛某某去向不明,房屋一直未能腾空交付买受人。执行干警多次赶赴娄底联系其亲属,释法明理,要求腾空房屋遭拒,只能强制腾房。
经检查,该房屋空置无人居住,房内有电器、沙发、床、婚纱照等物品。执行干警对屋内物品详细清点,经现场拍照、公证人员见证后,由搬家公司将所有物品搬至指定仓库,整个过程将近8小时。
编辑:谭浩宇审核:肖民兵来源:双峰法院◆笑起肚子疼|十级双峰话港网课,听起来好耍蛮想学◆双峰下发紧急通知|对入境人员全面排查、网格化管理◆双峰人|一定要在老家留一套房,看完你就懂了◆双峰这里摩托车与小车相撞,未戴头盔昏迷20余天未醒◆"天空之镜"遭游客集体吐槽,双峰的朋友圈都传遍了找工作!找对象!2秒就找到!
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#个上一篇下一篇